秀屿区严字当头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 湄洲日报  

■ 从严监督制约

律人者先律己

律人者必先律己。秀屿区纪委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实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

在落实“三转”方面,针对站位不准、精力分散等问题,通过“调整”和“清理”,聚焦主责主业。在规定时限内将区效能办及相关职责整体划转,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执纪监督人员占人员总数的75%;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由原先的193个缩减至7个,减幅达96.4%。

“通过一‘清’一‘调’,出台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健全了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秀屿区纪委副书记林健介绍说,为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分工,乡镇纪委书记均不再挂钩联系村与项目建设等工作,纪检组长均不再分管业务外工作,集中精力聚焦主责主业。同时,进一步整合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力量,组建办信小组,推行片区信访件办理“交叉互查”的工作方式,推进信访问题深挖细查。

在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方面,点亮“无影灯”。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权力运行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将信访举报承办权、纪律审查权、党风政风监督权等7个方面作为监督重点,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如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与工作对象发生经济往来、高利放贷情况自查工作,范围涵盖所借(或出借)财物、转让、投资、买卖、担保、租赁、借贷放贷等具体信息,有效避免在履职过程产生利益冲突;实行信访、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分别由不同常委(副局长)主管做法,进一步制衡权力行使,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强化机关内控制度,修订出台公车管理、办案纪律、保密、网络信息安全等13项制度,形成涵盖机关日常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等内控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 从严正风肃纪

严防“灯下黑”

“秀屿区一乡镇纪委书记因信访件办理不认真被问责。”前不久,秀屿区纪委发布的通报,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据悉,该区纪委设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员,由区纪委书记直接领导,负责搜集常规问题线索,又负责受理涉及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投诉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坚持不包庇、不袒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去年,共问责纪检干部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谈话提醒1人。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区纪委通过强化队伍自身管理,严防“灯下黑”,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进而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加快建设港兴业旺、富美秀屿的征程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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