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出让PS拍-2020-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明

  • 湄洲日报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湄洲日报》、《莆田侨乡时报》及相关网站发布的PS拍-2020-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现特更正说明如下:

1、“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0]46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1.0且≤2.5(规划指标计算扣除城市道路),其中A地块容积率>1.0且≤2.9(其中零售商业(即邻里商业)建筑面积应>1000㎡且≤2500㎡),B地块容积率>1.0且≤2.4(其中零售商业(即邻里商业)建筑面积应>2600㎡且≤2800㎡,15班幼儿园建筑面积≥4000㎡);(二)建筑密度≤25%(规划指标计算扣除城市道路),其中A地块建筑密度≤28%,B地块建筑密度≤22%;(三)绿地率≥35%(规划指标计算扣除城市道路),其中A地块绿地率≥35%,B地块绿地率≥35%;”现特对该项目规划指标进一步明确如下:本项目地块规划指标控制均以分地块A,分地块B的指标为准,且两分地块指标不得统筹。

2、因涵江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关于涵江区塘北片区地块二十一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及部分商品房回购方案相关事项的函》(涵政函〔2020〕145号)文件中附件意向总平用地红线与实际出让用地红线存在误差,现根据实测出让用地红线重新设计意向总平,原公告的涵江区涵政函〔2020〕145号文件,“该宗地采取土地整体出让及部分商品房回购模式建设,其中:回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9970.39平方米(不含一层架空层),回购单价:住宅6000元/平方米;回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363.42平方米,回购单价:1-44坎商铺面积2019.17平方米按9000元/平方米,45-55坎商铺面积344.25平方米按8000元/平方米,商品房回购总价20074.887万元。”更正为“该宗地采取土地整体出让及部分商品房回购模式建设,其中:回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9970.39平方米(不含一层架空层),回购单价:住宅6000元/平方米;回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133.15平方米,回购单价:1-44坎商铺面积1840.37平方米按9000元/平方米,45-55坎商铺面积292.78平方米按8000元/平方米,商品房回购总价19872.7910万元。”。

3、现以重新更正后的《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涵江区塘北片区地块二十一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及部分商品房回购方案相关事项的函》(涵政函〔2020〕145号)文件及其附件为准(具体见相关网站:http://zrzyj.putian.gov.cn/ (莆田市自然资源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今后涉及的总平方案及施工图参照商品房回购协议书中附件意向总平进行设计。

涉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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