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审开庭

  • 湄洲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蔡玲 通讯员 林德贤 曾晓海)7月25日,由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951余万元、被害人多达50多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2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田某某、郑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其所经营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承诺支付1.2%-2%不等的月利率作为回报,并出具借条凭证,先后向亲友、员工以及社会上不特定人员共计50余人,吸收资金合计4900余万元。

针对该案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数众多、存在信访风险等情况,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做好释法说理等维稳工作,有序推进案件办理。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出示犯罪证据沉稳有序、条清缕析,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由于此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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