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

  • 湄洲日报  

本报讯(记者 吴双双)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该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2019年秋季,全市幼儿园小班幼儿入园年龄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在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条件、招生办法和报名时间,并在当地相关媒体和教育网站公布教育局和各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电话,主动为幼儿家长提供帮助。

《通知》指出,各公办幼儿园应按照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幼儿园招生方案,做好招生准备工作,招生简章要提前在本园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发布公告,并报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市直各幼儿园的招生方案经主管部门审定后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

《通知》要求,各公办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随意调整招生人数;不得随意变更招生方案;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各公办幼儿园要按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将其纳入校务公开范围,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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