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包含化妆费商家再索要涉欺诈

  • 湄洲日报  

仙游县消费者蔡某在鲤城街道拍摄婚纱照套餐,已包含结婚当天一次免费化妆。但结婚当天,她前去化妆,商家却还要再收128元。

去年5月,蔡某在鲤城街道龙宫某婚纱摄影店,预订拍摄6699元的婚纱照套餐,当年12月已结清尾款。3月4日是蔡某举办婚礼的日子,当天一大早,她兴冲冲地前往化妆,商家却说早上8点前化妆,需给128元红包。但这一点,商家没有提前告知,套餐中也未写明,蔡某认为商家涉嫌骗诈,拨打12315投诉电话。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调查,证实蔡某所诉属实,就向商家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解,商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同意免费为蔡某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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