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患儿可申请救助

  • 湄洲日报  

我市日前启动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申请救助的患儿需满足什么条件?申请流程是什么?本期,我们来共同关注。

福建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我省开展一项面向出生缺陷患儿的社会公益项目,旨为符合条件的遗传代谢病患儿的诊断及治疗提供救助。项目管理单位是省妇幼保健院,我市的项目实施单位为市妇幼保健院。

救助条件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年龄18周岁以下(含)。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2000元(含)。

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含)至今,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2000元-1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自付部分大于等于2000元,小于3000元的,补助额度为2000元;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按自付费用的85%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10000元(含)。

患儿在获得第一次补助金(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之后可申请第二次补助。

申请流程

由患儿法定监护人向各县区(管委会)妇幼保健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申请表内要求的相关材料。市妇幼保健院对各县区(管委会)妇幼保健机构收集上报的患儿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及时报送省妇幼保健院。初审未通过的,市妇幼保健院将通知患儿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可补充材料再次申请。初审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省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后,报送基金会。复审未通过的,省妇幼保健院告知市妇幼保健院反馈患儿法定监护人。

基金会对省级报送的患儿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定期将通过复核的患儿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获得受助资格的申请人将收到回执单。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向莆田市妇幼保健院提交回执单、合规的医疗费用票据及相关资料。

基金会对患儿所有资料及医疗票据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核定医疗费用补助金额,向受助患儿或其监护人银行账户拨付相应救助金,并告知项目管理单位。陈丽君 傅金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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