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开展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

  • 湄洲日报  

木兰溪流域林分改造在建示范工程

百日攻坚,上下行动。连日来,市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凝心聚力,拿出干劲,开展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切实加强流域生态修复,多措并举保护好母亲河。

按照《莆田市2018年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我市将加大木兰溪流域桉树林、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力度,2018年底前相关县区完成桉树林改造2万亩、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1.88万亩,逐步提升林分质量,增强森林涵养水源能力。

先行部署,细化任务。市林业局一把手先后召开各县区(管委会)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围绕水质攻坚具体任务,对照“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抢抓当下造林绿化有利时机,集中攻坚,抓好造绿绿化示范点建设。每月8、18、28日前,各县区将上报任务进展情况,市里也将对各地完成情况开展十天一调度,十五天一督查,十五天一通报。12月份,各县区(管委会)林业主管部门将对林业水质提升攻坚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自查验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确保水质提升工作实效。

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实行“以奖代补”。2018-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各县(区、管委会)也安排相应资金,依据年终验收结果,对完成任务的给予相应奖励。其中,现有桉树林改造:市补助每亩600元,其他由县(区、管委会)负责配套。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市补助每亩300元,其他由县(区、管委会)负责配套。同时,有效整合住建、环保、水利等政府部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资源资金的联合作用。

分类指导,科学造林。在树种营造上,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上新种桉树,严禁在木兰溪干流两岸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水库周边、饮水源区和其它生态脆弱地区新种桉树人工林;在涉及重点流域一重山、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林木采伐审批时,林政资源部门将严格审核把关,并优先安排饮用水源地的桉树林改造为非桉树的改造采伐指标;对在流域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等行为,森林公安、林业执法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

限制开发,突出保护。严禁擅自开垦林地,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继续开山种果或扩大果园面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现有果园及桉树等逐步改造,种植其他阔叶树混交林,改善林种结构;切实保护好流域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合同,监管管护资金;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把关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落实采伐审批制度,严禁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据市林业局调度统计,截止7月10日,全市已完成现有桉树林改造3000亩,完成低效针叶林分改造1520亩,完成石头山造林600亩招投标,完成花化彩化305亩。按县区分:仙游县完成桉树林改造3000亩、低效针叶林分改造1420亩、花化彩化100亩;城厢区完成低效针叶林分改造100亩、花化彩化50亩;秀屿区完成600亩石头山造林招投标工作、花化彩化100亩;北岸完成花化彩化45亩、湄洲岛完成花化彩化10亩。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