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改房上市准入业务“最多跑一趟”

  • 湄洲日报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优化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业务,实现“最多跑一趟”改革目标。

据悉,原来申请人在办理“房改房上市准入”时需填写干部、职工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申请表和莆田市已购房改房上市准入附表。现优化申请表格式,做到两表合一,并实现市本级所有房改部门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交的申请表格式标准统一。优化后,减少申请人及其配偶现工作单位盖章,主要审查房屋产权单位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要素。

简化房改证明,原来在办理该类业务时需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配偶现在、曾经工作单位及曾经户籍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证明材料,现将该房改证明简化为由申请人代表家庭成员在新申请表中承诺,如有存在隐瞒、欺骗或违规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其家庭承担。该简化模式主要是把原事前监管转变为事后监管,简化后不再提供因行政区域调整、工作单位调动、改善住房户籍迁移等所在地房改部门开具房改证明,主要审查现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及申请人承诺情况要素。

缴费环节前移,原来申请人在市住建局窗口受理业务后,需持市住建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至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机关办公所在地,分别测算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并等待所缴款入账后方可开具发票,办理时需在几个部门中流转且耗时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协调后,各部门通过充分授权、业务前移、互相确认等方式,在窗口“一站式”开具缴款通知书,银行“一次性”缴交,实现即时收件即时办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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