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湄洲日报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

莆田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朱建婷 通讯员 郑昇莹 蔡龙兵 文/图

铮铮誓言凝正气,熠熠检徽耀仙游。在仙游这片红木飘香,承载着发展希望与梦想的沃土上,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重要职责,致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全力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改革创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防范风险 主动作为促发展

日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由仙游县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有关部门审核及申报仙游一畜牧公司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储备建设项目的行为违法,要求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会同仙游县财政局追回国家投资资金80万元。

“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能够对行政部门进行有力监督,不仅将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也能大大方便群众维权,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海告诉记者,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法律监督的施行者,近年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工作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类犯罪,并持续向企业及其成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净化投资经营环境。

连日来,该院工作人员还深入工业园区、企业,通过走访座谈、组织观摩庭审、法治宣讲等方式,紧扣企业发展的需求导向,为企业宣讲预防违法犯罪、建设和谐企业相关知识,切实增强企业的防控风险、法律意识。

从“被动履职”走向“主动防控”,从“需要我服务”走向“我要去服务”,眼下,该院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在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厂区、边防派出所建立工作站、联络站,延伸服务触角,自觉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企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

在宣讲法律法规的同时,该院还着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该院切实强化举措,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工程项目招投标向政府采购、金融信贷、人事管理领域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切实保障诚信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有序发展。

一项项数据,彰显出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使命担当。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各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件7人,起诉9件11人;重点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件2人,涉案金额3685万余元;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件2人,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保障民生 服务百姓暖人心

日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大济乌石村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文化调研,了解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造福工程情况。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中,各级党委、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涉农惠民的好政策,对很多生产、生活领域实施补贴补助。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大发横财,近年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形成惩治涉农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涉农职务犯罪多发趋势,保障国家涉农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打造民生检察,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一直是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努力的方向。该院副检察长陈伟洪说,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百姓办实事,立足检察惠民生”的要求,全力破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致力打造检察服务民生品牌。

服务民生从不停留在纸面上,今年来,该院真抓实干,用双肩扛起群众的需求,用双脚走进群众的家园,积极服务百姓,聚焦人民群众关切,严重危害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坚持打早打小,会同相关部门形成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合力,督促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与此同时,该院还围绕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医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投入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5件423人,依法批准逮捕245件3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3件484人,提起公诉333件403人。

这一份份服务保障民生的“检察答卷”,是该院积极顺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取得的成果。

“我们始终把服务民生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副检察长陈伟洪介绍说。今后,该院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彰显为民服务理念,全力服务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过得舒心,使得检察工作更加具有民生“温度”。

■生态检察 建设美丽新仙游

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仙游检察院与相关单位一道在仙游县“两个基地”(生态修复基地、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宣传教育及生态修复活动。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有的挥锹铲土,有的拿锄头,有的扛树苗……不一会儿,一颗颗新种的树苗迎风而立,以实际行动为仙游大地山头添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在种下一棵树,未来将收获一整片绿,让当事人参与到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的队伍中,共同感受保护生态的意义,对建设美丽仙游有着重要的作用。”该院民行科干警陈青向记者介绍,此次活动包括以案释法、宣传预防罪犯悔罪警示教育,还组织一批失火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生态修复活动。

今年4月以来,共有8名涉嫌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嫌疑人向检察院签订《生态修复承诺书》,承诺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参加生态修复宣传活动,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此外,今年来该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及环境资源犯罪8件9人,提起公诉10件1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有效构筑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防火墙”。

近年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三位一体的福建生态检察模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主动融入服务绿色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在服务和保障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展现检察新作为。

为进一步助力美丽宜居仙游建设,该院还积极落实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向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派驻检察官联络员,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院干警走访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和乡镇开展巡查,对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发现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行政违法或者不作为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下一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当事人自愿、司法机关引导、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并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推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规范履职讲担当、跟踪监督敢“亮剑”,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共同守护青山绿水,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服务“天蓝、地绿、水净”美丽新仙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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