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公共车位,拖走! 城厢交警部门开展整治

  • 湄洲日报  

图为民警正在拖离私占公共车位的杂物和电动车。

本报讯 (记者 周凌瀚 文/图)昨日下午,城厢交警大队二中队第四警务组对市区月塘、筱塘片区内私占公共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治。半小时内,仅建设路就清理出8个公共车位。

昨日下午3点50分,3名民警在建设路西段巡查时发现,该路段有多个公共车位被违规占用。记者现场看到,2个公共车位分别被一把破旧的椅子和一辆报废的自行车占用,车位中间还停着一辆沾满尘土的无牌摩托车。民警随即叫来拖板车,将占用车位的物品拖走。

而在建设路东段一家饭店门口,一辆电动车占用了整个公共车位,在民警准备拖离车辆时,饭店老板立刻跑出,表示车是自己临时停放的。民警现场警告教育,并要求车主自行驶离车位。一名刚好驾车路过的许女士对记者说,自己已经在周边绕路半小时,没有找到车位,而不少车位都被人私自占用,民警的处理大快人心。

据介绍,城厢交警大队近期开始对违规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开展整治。该大队二中队第四警务组民警林天满告诉记者,统一规划的公共停车位是提供给汽车停放,任何摆放杂物占用车位或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其他车辆的行为都是违规的。对于首次发现的私占车位情况,警方将对责任人予以警告教育;屡教不改,可按规定予以200元到1500元的行政处罚甚至对私占车位者进行治安拘留。市民发现有侵占公共车位的行为,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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