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法院: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 湄洲日报  

近日,仙游县法院10多位干警开展以“关爱母亲河 探幽木兰源”为主题的污染水源调查和法治宣传沙龙活动。在位于西苑乡仙西村黄坑埕头隔的木兰溪源,他们向当地群众分发讲解“林区防火”和“爱护水资源”的宣传材料,并教育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养成惜水节水的习惯,不向河流源头倾倒堆积垃圾和废弃物。最后,法官、法警们对木兰溪源岸边的垃圾进行了清理,沿途弯腰拾捡游客在山路上丢弃的纸巾、果皮、食品袋等各种生活垃圾。该院生态庭吴丽庭长说,“木兰溪就是我们的母亲河,我们就是它的孩子。我们干警要以自己行动给木兰溪以保护,通过审判活动为环保、为生态环境服务。”

这是仙游县法院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的一个镜头。为助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美丽新仙游,该院专门成立生态庭,不断完善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对涉及生态资源环境的各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严厉打击犯罪,遏制破坏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同时,该院在生态执法中转变司法思路,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在依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同时,督促当事人通过恢复治理、补植复绿等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联合县检察、林业、县国有园林苗圃等单位,成立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总面积263多亩的仙游县生态修复基地和仙游县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基地,让无法就地修复的当事人在基地内承担替代性补植复绿修复责任,促使仙游的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最大化。

该院加强生态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适时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努力增强公民对生态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上月该院联合市、县森林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来到榜头镇紫泽村开展以“保护野生动植物,主动拒绝非法来源的象牙及制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分发普法宣传材料,向当地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对破坏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为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当好坚强后盾。此外,还联合县林业局、柳溪林场在林业局设立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办公室,与矿管办、水利部门联系,在县重点企业设立“司法服务联络站”,畅通纠纷解决渠道,着力化解纠纷,为打造“美丽仙游”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国孟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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