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房政策惠及无住房青年医护

  • 湄洲日报  

记者昨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结合居住证制度,进一步降低保障房准入门槛,拓宽保障对象范围,将各类保障房覆盖范围拓宽到持有居住证的城镇常住人口,降低各类保障房申请的资产、收入准入门槛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此次,我市还将分类保障政策范围拓宽到在就业辖区无住房的青年医护人员、教师及机关、基层干部职工(含市直、垂直单位)。对经市(县)委组织或人事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开发区及基层卫生、教育行业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定向配租的,不受收入、资产条件限制,并优先予以保障。截至去年底,2013年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6113套,累计分配5688套,分配率93%,2014年60套分配率100%,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分配任务。

在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方面,进一步加强特殊住房困难群体保障工作。实行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并轨配租和差别化租金管理,积极推行“两房并轨”“切块”等方式,优先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孤老病残及农村危房户、无房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并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辖区建设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租房,集中面向公交、环卫、协警等城市运行一线员工、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紧缺人才)。截至去年底,全市历年累计9295户、12103名农村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通过基本住房保障得以解决,各类开发区(园区)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约6000户园区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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