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吃牛肉 莆田一女子30多天行窃17次

  • 海峡都市报  
  原标题:因爱吃牛肉 女子30多天行窃17次

每次偷三四斤肉,以为偷的是普通牛肉,没想到是市价较高的“雪花牛肉”;该女子被莆田荔城法院判拘役五个月,缓期八个月,处罚金三千元

海都讯 因爱吃牛肉,利用自己为牛肉摊老板挑货的工作便利,一个多月内连续17次盗走老板所采购的“雪花牛肉”。近日,莆田市荔城法院依法审理此案。

帮运牛肉时顺手牵羊

1971年出生的陈某红家住城厢区霞林街道,2007年起,陈某红受雇为荔城区镇海街道一菜市场的牛肉摊老板陈某挑货,主要工作是以每担货物3元的价格,从货车上挑运货物到摊位。2013年至2016年期间,陈某发现陈某红挑运的货物总是缺斤少两,但由于经手人数过多且生意繁忙,陈某并未深究。

直至2016年11月16日,陈某愈发觉得事情蹊跷,于是下定决心要查出事情原委。随后,陈某通过在货车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发现陈某红总是在挑货时顺手偷走牛肉。

为了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人偷盗牛肉,陈某持续观察一段时间,发现仅一个多月时间内,她竟然先后偷盗了17次,2016年12月30日早晨,陈某红再次偷牛肉时被当场抓获,陈某立即报案。陈某红偷盗的牛肉名叫雪花牛肉,市场价一斤70元左右。

每次偷三四斤 共价值4500元

庭审期间,陈某红坦承之所以偷盗牛肉,是由于自己爱吃牛肉,但牛肉通常价格较高,便想在陈某进货的牛肉里偷一两块回家吃。于是,陈某红在每次挑运货物时,都会将一块“碎肉”藏在篮子里,等车上牛肉全部挑完后,再把牛肉盗走。她每次偷盗的斤数在3~4斤左右。被抓获后,陈某红并不知道自己所挑选的是“雪花牛肉”,以为是普通的“下肉”,价值十几块钱。

据了解,雪花牛肉是牛肩膀上的一块肉,由于品种产地的差异,雪花牛肉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四两雪花牛肉(一般餐厅摆盘规格是一盘重四两)的市场售价从一两百元至上千元不等。陈某红说,她挑运的牛肉中,仅有雪花牛肉是散开的,不需要其他刀具再切割即可取走。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6日至同年12月30日间,陈某红在为牛肉摊贩陈某挑运牛肉时,先后17次顺手从挑运的牛肉中偷走一块重约三四斤的肉,每次价值约250元,共计价值4500元。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红能够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酌情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处陈某红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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