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湄洲日报  
  日前,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于11月3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全市开展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督查工作。重点检查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等9项内容。

此次开展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并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43号)精神,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一套一标”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督查。

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以及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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