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放宽

  • 湄洲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不断拓宽保障范围,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规定不断放宽、覆盖范围也不断延伸。

据悉,我市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从最初的主城区街道逐步延伸到全市范围,打破住房保障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市54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已不再受城乡户籍限制,农村居民及在城市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员享有同等城镇住房保障权利。目前,正结合公安户籍部门的居住证实施方案,研究拟定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员申请条件和措施。

公租房申请条件也不断放宽,积极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将跨辖区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条件放宽到“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社保或居民社保”,公租房收入限制由年收入12万元放宽到16万元,单身申请的年收入不超过6.15万元。

此外,我市还积极实施分类保障措施,实行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并轨配租和差别化租金管理,采取“切块”方式优先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孤老病残及农村危房户、无房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辖区建设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租房,集中面向公交、环卫、协警等城市运行一线员工、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集中申请、保障房实施机构优先供应。目前,城厢区坂头、荔城区西庚等公租房房源,已安排一定比例房源集中分配公交司机职工,涵江区结合日常批次管理优先定向安排供应辖区环卫工人等。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