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转抵押名车诈骗遭批捕

  • 湄洲日报  

近日,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分别对省公安厅督办的“4.11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潘某、赖某、卢某、叶某等17人批准逮捕。

经查,2014年以来,在泉州、厦门等地经营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潘某、赖某、卢某、叶某等17人,在明知王某(已批捕)等人要将所租赁的车辆转抵押实施诈骗情况下,通过出资合股购车或组织他人挂靠租赁的形式大量购置高档汽车,尔后将宝马、保时捷、奔驰等326部高档汽车以包月的形式出租,并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资料用于伪造转抵押材料,共同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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