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关于林锋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 湄洲日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莆田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委研究拟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林锋同志予以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5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对象:

林锋,男,汉族,荔城区拱辰街道人,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城厢区政府副区长、援疆任玛纳斯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主要简历:于1994年8月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装潢设计专业毕业参加工作,1999年7月起历任城厢区城南乡综治副乡长、霞林街道办事处综治副主任、华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5年7月起历任城厢区东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2011年8月起任城厢区政府副区长,2013年8月起援疆任福建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莆田分指挥部分指挥长、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委常委,2014年3月起任玛纳斯县委副书记,2016年4月新疆昌吉州党委确定其为正县级。

公示电话:12380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接待科室: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

来信投寄: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351100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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