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农业部: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

  • 湄洲日报  

连日来,城厢区农业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核实农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制度;是否如实记录并保存投入品的购买、使用及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否遵守农药、兽药等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同时,认真检查生产企业的农资仓库是否存放或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翻阅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记录相关资料,认为区内大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较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能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认真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检查中没有发现违禁农药、兽药等违法投入品。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建立投入品购买、使用记录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制作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城厢区农业部门将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依据《农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惩处,严格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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