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提高乡镇工作人员补贴

  • 湄洲日报  

昨日,笔者从荔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引导乡镇工作人员安心扎根基层,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该区对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进行适当调整提高。

由于该区所属地域大部分为平原,新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考虑到区内平衡以及原农村补贴的保留情况。该津贴补贴从2015年1月起执行。

该区四个乡镇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原每月分为60元、70元、80元、114元、143元5个档次。按照新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北高全镇中小学,西天尾镇下垞小学、林山小学,黄石镇东甲中心小学及所属基层小学,八一希望中心小学及所属基层小学,海滨小学和东洋初级中学,其教师津贴补贴由原来的每月114元、143元提高到每月440元到500元;其他的由原来的每月60元、70元、8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60元到280元。

非中小学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新度镇、西天尾镇、黄石镇的原为每月20元,北高镇的原为每月80元。新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新度镇、西天尾镇的220元,黄石镇的260元,北高镇的300元。

这项政策的范围对象是城区外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提高的津贴补贴,按月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该区规定,一旦调离乡镇或退休,包括借调出的,不再享受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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