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公共停车位被侵占难题

  • 湄洲日报  

本报昨日刊发近两个月1.6万多辆私家车违法被查处的新闻,有车主来电反映公共车位被占、停车难等现象。昨日,交警部门现场对部分障碍物进行清理。

昨日上午10点许,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来到市区镇阳路执法。该路段多个车位被商家私自占用。民警当场没收了反光锥筒、黄色标牌等,并把地锁拆除。执法民警还把乱停靠在汽车停车位的二轮摩托车、电动车全部拖走,清理出多个被私自占用的停车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部分店家在停车位上设置锥形筒等交通标识,属于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下一步将加大整治力度,对一些商家私占停车位予以责令停止,如不停止,将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处罚。将通过整治,将公共停车位资源利用最大化,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引导社会车辆文明有序停放。

图为民警清除私设停车位的地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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