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 湄洲日报  

今年以来,城厢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积极采取“四个到位”措施,加大奖励举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对判决信息跟踪到位。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并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线索专门建立台帐,积极保持与区法院的沟通联系,跟踪刑事生效判决结果。将奖励资金纳入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并就奖励方式、资金数额、人员数量等方面及时依法审批。2015年以来,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5名,发放奖励金人民币4000元。

该院将办案程序落实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审批表》,附法院生效判决书等相关文书,报主管检察长审批,并制作《举报有功人员奖金发放花名册》,由举报人向财务人员领取奖励金时签收。由专人在专门场所接待举报人,文书审批、发放奖励金等各个环节都严格保密。案件办结后,及时装订成卷并妥善保存,确保不暴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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