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依法查封欠款安置房

  • 湄洲日报  

近日,笔者从城厢区霞林街道获悉,该街道荔园路二期棠坡安置区3户欠缴安置房差价款及申购房价款的拆迁户安置房,日前被该区法院依法查封。

荔园路二期棠坡、屿上、霞林、下黄4个安置区的安置房及申购房,于2009年陆续竣工并交付给使用,但部分拆迁户在交房前未缴清安置房差价款及申购房价款。继棠坡安置房首批完成房产证初始登记后,其他3个安置区房产初始登记手续也已陆续办理到位。但因拆迁户未缴清款项、无法开具完税证明等造成产权证无法转移登记给拆迁户。

为促进拆迁遗留问题的尽快解决,经该区安置房欠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欠款数额较多的拆迁户启动法律程序,依法加大催缴力度。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大部分拆迁户已按判决要求自动履行缴款义务,但仍有部分拆迁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因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人员对3户拒不履行缴款义务的拆迁户安置房进行了查封。查封后,如拆迁户仍拒不缴款,将对被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

据了解,针对荔园路二期拆迁户拖欠安置房价款的现象,该区已多次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和催缴。下一步,对拒不缴款的拆迁户,将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拆迁户除缴纳安置房价款本金外,还应按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额外承担法院诉讼费。此外,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还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银行账户,限制贷款及办理信用卡等,限制乘坐高铁、火车软卧、飞机及限制高消费等;对有履行能力但仍逃避执行的,还将依法予以拘留。因此,清欠领导小组呼吁拆迁户应尽快主动缴纳欠款,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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