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丈夫无法满足生子愿望 起诉离婚

  • 东南快报  
  近日,福州女子蔡某因丈夫无法满足其生子愿望,起诉要求离婚,晋安区法院以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了蔡某的离婚诉求。

经审理查明,蔡某与陈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蔡某发现丈夫存在生理疾病,双方无法过上正常的性生活。作为一名女性,蔡某非常想要拥有自己的孩子,想要体验为人母的喜悦和感动,但由于丈夫的原因,婚后无法得到爱情的结晶。

2015年2月,蔡某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晋安区法院经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间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就本案而言,陈某虽患有勃起功能障碍,致使夫妻感情逐渐淡薄,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且陈某在积极治疗中。蔡某作为妻子应当给予安慰、鼓励和更多的关怀,只要双方能慎重对待婚姻,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互相体谅,夫妻间有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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