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产妇术后切口感染化脓 家属与医院闹翻
- 海西晨报
“再过几日,就是母亲节。都说生娃不易当妈难,有这样两位女士,就因为生娃当妈这事儿跟医院杠上了。孩子平安降生,可未成年母亲却受伤口感染之苦;因医生疏忽未检出女子有孕而开药,致其痛失腹中胎。“走心”的调解员及时为双方“降火”,医患纠纷才得以化解。
怀胎十月,男婴平安出生,可未成年产妇却饱受剖宫产切口感染之痛。产妇一方将责任归咎于医院,而院方坚称自己没错。医院大门被堵,双方矛盾激化……
好事变坏
产妇术后切口感染化脓
“要生了要生了!”17岁的小美抚着大肚喊来家人。
2014年10月4日晚,小美被男友小强送进了附近一家医院,此时,已超过预产期4天。检查、办住院手续,小强及其老乡分头行动,大家都在为迎接新生命做准备。可是,本想着顺产的小美被医生告知,因延期妊娠及胎儿窘迫等原因,顺产不可取,只能剖宫产。情急之下,小美放弃了顺产,进入产房。而小强等人也在产房外开始了焦急的等待。
第二日凌晨1时许,产房里响起了洪亮的婴儿哭声。“是个男孩。”在护士告知母子平安后,小强一颗悬着的心落地了,他沉浸在当爸爸的喜悦中。
可是,这样的喜悦没有持续多久。术后第二天,小美开始发烧。几日后,高烧持续未退,小美被转院。烧退出院后,小美却发现剖宫产手术切口已经感染化脓。就这样,小美再次被送进了生产时的医院。
不欢而散
索赔未果家属拍案离席
“别人生孩子都顺顺利利,我们怎么就这么多事?”小强很疑惑。经商讨,小强及其老乡将矛头指向了医院,“肯定是医院操作失误,护理不到位。”
在老乡的陪同下,小强找到院方,要求院方为产妇切口感染承担责任,并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要求。院方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是否属医疗事故也应通过技术鉴定,之后再作赔偿”。产妇家属情绪激动,院方态度强硬,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小强等人扬言院方若不处理好此事,将召集人马堵路以表抗议。
听闻此事,嘉莲司法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可是,一开始的调解并不顺利。已当上妈妈的小美还是个稚气未脱的未成年人,男友小强及其父母、老乡等均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不高。在调解未果后,2014年10月20日,小强组织一帮老乡堵住了医院大门。
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小强父母态度蛮横,数次打断院方的解释说明,最后竟愤而拍桌离席。调解一而再再而三中断。
面对如此病患家属,院方也拒绝再做进一步沟通。
耐心引导
调解员将双方劝回桌前
患者家属还堵在院门口。担心事态扩大,调解员当即协调辖区民警维持秩序、疏散人员。随后,调解员分头行动,一边提醒小强等人,若采取不理性行为,既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还会触犯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调解员向医院提出,应考虑患者系未成年的感受,从解决争议、维护诊疗秩序及医院声誉角度出发,积极协商。在调解员的耐心规劝下,双方当事人重回调解桌,气氛好了不少。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查阅相关诊疗材料后,调解员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首先,院方对诊疗情况进行充分说明以消除患者家属疑虑。此后,家属得决定是否提交医疗技术鉴定。经医疗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再制定赔偿方案。若患者家属不愿走鉴定途径,则应提出切合实际、院方能够接受的赔偿数额,既要遵从厦门市医患处置办法有关规定,也要合理。
患者家属决定,不通过医疗技术鉴定判断责任。
纠纷化解
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员选取了侵犯产妇身体健康权的相关案例,对患者家属进行了解释和引导。“未经医疗技术鉴定,院方有无过错等均无定论,提出高额赔偿缺乏事实依据。”调解员提出,即便医院有过错,但从本案看,院方依法应承担的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也有限。
对于院方,调解员则提出,患者是个没有生育经验的未成年人,作为专业诊疗机构的医院对剖宫产术后伤口护理和并发症风险应负有充分的注意义务,“患者术后的持续发烧和伤口感染是确实存在的,虽然目前没有经过医疗技术鉴定,但从治疗延续和发展情况来看,与医院方之前的诊疗行为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度”。而且,术后切口感染让产妇承受了巨大痛苦,影响了新生儿哺育、护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小美的正当权益及诉求依法应予维护。
最终,几经交换意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偿患者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的全部医疗费,适当减免患者剖腹产费用;同时,考虑到患者年纪较小且目前无经济收入,医院酌情给予人道主义上的补助,共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