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孕妇患乳腺癌 医生:妊娠期乳腺癌易被忽视
- 东南快报
今日是全国肿瘤宣传周的最后一天,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的乳腺外科主任、主任医师王川教授在接受东南快报(微博)记者采访时指出,孕妇得了乳腺癌并非不可治疗,也并非都要终止妊娠,关键在于治疗时机。
刘女士(音)几年前来找王川主任看病。当时,她的乳房有个不到2厘米的肿块。经过初步检查,王主任怀疑肿块为恶性,建议刘女士做穿刺病理切片确诊。但是刘女士觉得不可能,就没当回事。两个月后刘女士怀孕了,虽然乳腺肿块逐渐增大,但她认为是怀孕后正常的乳房增大,仍然没重视。
直到坐完月子,刘女士再度前来就诊,乳房肿块已经破溃出皮肤,最大直径达到10厘米,被立即收治入院。
刘女士当时的主治医生,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傅芳萌介绍,她一来就被确诊为ⅢC期(晚期)。
王川、傅芳萌等医生为刘女士做了化疗和手术后,病情一度控制得很好。但最近傅医生收到消息,刘女士最后撒手人寰,留下了两个女儿,一个三岁多,一个才刚满周岁。
“同样是怀孕时患有乳腺癌,治疗时机不同,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傅芳萌医师介绍,前几天,来复诊的32岁俞(音)姓病人,在1年多前,怀孕28周时被确诊为左侧乳腺癌,也到了Ⅲ期,且出现淋巴结转移。
不过,俞女士很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先化疗了3个周期,复查发现肿块已经小于1公分,进行手术,接着继续化疗,在孕37周剖宫产生下一个5斤左右的健康宝宝。目前,俞女士正在进行靶向治疗,预后情况良好。
王主任介绍,妊娠期乳腺癌在医学上的定义是妊娠期及产后12个月内诊断出的乳腺癌。“乳腺癌孕妇的生育不生存并不是绝对冲突,要不要终止妊娠与孕期有关。”
王主任提醒:“特别是妊娠期乳腺癌容易被忽视,遮盖因素很多。”孕前检查时,女性做一个乳腺彩超检查很有必要,同时整个孕期,常规检查乳腺也是必要的。分娩后乳房出现肿块,也要注意观察是正常积奶还是可疑物。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