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疑男童眼膜在校裂伤 视频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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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岁的周豪豪(化名)疑与同学打闹时被铅笔扎伤眼睛,眼膜裂伤严重,目前已接受第一次手术,以后视力会受影响。其父亲周先生称,治疗费用最少要数万元,但幼儿园却一再推脱责任,不愿赔偿。

昨日,记者联系到豪豪所上的长乐市鹤上镇云路私立小天使幼儿园蒋园长,她表示幼儿园内监控视频因内存问题已被删除,孩子可能在家中受伤,本周二幼儿园老板会与家长再次协商,尽量给家长一个满意答复。

家长:孩子在幼儿园里伤了眼睛

周先生回忆,2014年12月29日下午5点左右,他接从幼儿园放学坐校车回家的豪豪时,孩子第一句话就说:“爸爸,我眼睛被同学打伤了,好痛。”

“孩子表达不清,从他的表述我猜测应该只是同学间的互相嬉戏,不小心被铅笔扎伤。”周先生说,“我想着应该没有大碍,所以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但是我也陪着孩子在附近医院打了两针消炎针。”

周先生说:“直到2014年的跨年夜,孩子表现出近乎失明的状态,我才预感到可能情况不好。”次日,镇医院检查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医生告诉我,孩子的眼球坏掉了,需要立即转院治疗。”

随即,周先生把孩子送往福州市东南眼科医院接受治疗。前日,豪豪的主治医生刘医生告诉记者:“豪豪目前为角膜裂伤、脱落。”刘医生还告诉记者:“因孩子受伤后多日才送院治疗,所以有感染危险。手术会有助于孩子恢复视力,但对孩子以后的视力肯定有相应影响。”

园方:视频因内存不足已删,是否在园内受伤难判定

周先生告诉记者,就在元旦当天,与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老板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均为:“先带孩子看病,之后再协商。”

周先生说,昨日,幼儿园蒋园长告诉他,园方查看校内视频,但并未发现相关的异常。可当他要求查看监控视频时却被告知,因为电脑内存不足,当日的监控视频已经被删除。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蒋园长,她表示:“因为孩子回家四天后家长才告知受伤的情况,是否在园内受伤,现在很难判定。”

法律专家:应注重证据保全,事发时立即报案

“切记不要忽略孩子的表述,以免造成孩子延误治疗。”昨日,东南快报(微博)记者联系到福州一名拥有20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幼教专家张老师表示,家长不要忽略孩子的表述,孩子在表述伤情后家长应第一时间与幼教老师求证,并注意观察孩子的身体情况。如有异常,需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救治。

如遇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先生表示:“如此类事件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家长和园方应注重对证据的保全。”丁兆增说,“园方不应轻易删除视频资料。”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表示:“视频保留时间目前并未有相关规定。但正常保留时间应为15天至30天左右。幼儿园的监控视频只保留4天是有些牵强。”

他还表示:“受伤孩子虽然属无行为能力人,但孩子作为当事人,他的话也有一定证明力。监控视频被删除,目前有技术能力可以恢复,校方的投资人和单位员工可以作为证人,但证明力却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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