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掉自家龙眼树 妻子怒告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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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将自家的龙眼树砍掉,妻子不高兴了,上法庭要与丈夫理个清。

日前,泉港法院受理了一起妻子告丈夫的案件。原告是妻子陈某珠,被告是她的丈夫陈某忠以及丈夫的胞兄陈某聪、陈某荣,要求确认三被告之前签订的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无效。陈某珠的这一举动让她的丈夫和孩子们都非常意外。

原来,去年陈某珠发现丈夫私自将旧宅前的龙眼树砍掉,二人发生冲突,情急之下陈某忠道出他已在2012年,和两兄长签订了协议,同意拆除自己的旧宅,并留出3米作为通道供兄长使用。陈某珠这才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随即表示不同意该协议,她认为要拆除的旧宅是她与陈某忠婚后共同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某忠没有和自己商量就擅自处分该财产,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当事人系关系亲近的亲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联系村委会一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希望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双方均同意将陈某珠和陈某忠共有的旧宅予以拆除,并留出3米作为公共通道,同时陈某珠对其旧宅后的一口水井享有使用权,陈某荣也不得在陈某珠的新宅外墙5米内圈养家畜等。一起家族纠纷这才得以完满解决。【莆田异次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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