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在家设赌窝获利8千元 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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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鼎一对夫妻在家中设赌场案,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刑。
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周某、梁某夫妇在福鼎市白琳镇沿州村某号家中一楼后间,放置具有上分、退分、加分、投币、退币功能的8台赌博机(其中7台为单人使用型、1台为6人使用型)供他人赌博,从中获利8000元。
2014年5月14日,公安机关在该店当场查扣上述涉案赌博机及赌博赃款341元。归案后,周梁夫妇退还违法所得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梁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固定场所提供赌博机,供不特定人员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周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处罚。梁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两人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福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12000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莆田异次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