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近27万条个人信息转卖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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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网购学生信息资料、快递详情单扫描件、买家信息文档等,再高价转手卖给他人以此牟利。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获悉,该男子陈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期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核心的产品,目前已经形成成熟的产业链:上游是一些部门和行业从业人员将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中游即是在互联网上形成的数据交易平台,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下游则是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绑架、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查明,去年4月至8月期间,陈某多次通过QQ等互联网通讯工具向他人购买学生信息资料、快递详情单扫描件、买家信息文档等,其中包含姓名、电话、家庭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近27万条,并陆续将部分公民个人信息转售给他人,获利共计2.2万元。去年8月8日,警方在陈某的暂住处将其抓获,并查扣电脑主机三台、移动硬盘三个等作案工具。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2万元。法院认为,陈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近27万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期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莆田异次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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