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居民建房有新规 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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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亭镇政府组织镇规划建设、镇城建中队,包村工作队和国土资源部门一起,深入东乌垞村6组,为符合条件、通过建房审批的村民黄玉奇进行建房的实地放样定界,划定四至范围,让他可以开工翻建房子。
  “镇、村都帮助我们按照规定把这个申请报上去,老房子居住条件实在是差,现在终于可以加以改善,当然高兴。”村民黄玉奇告诉笔者。
  据了解,北岸一方面对“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另一方面也针对群众刚性建房需求,出台《关于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加强对本区农村建房的指导与管理,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暂行办法》指出,建房审批对象为辖区内确属住房刚性需求的危房改造、旧房翻建等个人建房,严格控制新建类建房;同时,建房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而属于石门澳港区、东吴港区、临港工业区发展用地、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预留建设用地、重点项目禁建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禁建区内,原则上不得审批农村居民住宅。
  此外,《暂行办法》规定,农村居民申请住房建设每户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即3人以下每户80平方米,4-5人每户10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方米。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申请住宅用地的,可按增加1人计算宅基地面积。在此基础上,北岸还开辟绿色通道,对住房困难户进行优先审批。截至目前,辖区内已有201户符合审批条件的村民通过建房审批。  【莆田异次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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