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开公司 6台POS机疯狂套现5125万余元
- 传媒中国
三人8个月通过POS机疯狂套现5125万余元。近日,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郑健、陈民、林霞(均为化名)提起公诉。
2012年10月,郑健、陈民经过筹划,准备利用POS机经营信用卡套现业务。他们分别注册一家电子产品公司和一家建材公司,利用公司办理4台pos机,还从一茶叶店借了2台pos机,以4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客户先将信用卡交给我们,我们用客户的银行卡刷卡虚假消费。之后,商户会将套现出来的钱转账给我们,我们扣掉手续费后将剩下的钱转给客户。”郑健说,2012年12月,他们开始非法经营“养卡”和“套现”两种业务。
“养卡”就是用客户的信用卡将钱套现出来,到还款日替客户垫资还款,每套现一万元钱收取100元手续费。“套现”是他们只为客户把钱套现出来,客户自己还款,他们每套现1万元收取60元到80元的手续费。每笔套现都会被商户扣去25元钱。
2013年3月,林霞明知郑健、陈民使用POS机非法套现,但在高额工资的诱惑下,加入进来担任会计,协助非法“套现”、记账、接听客户电话、催要欠款。在两人未在场的情况下,林霞便使用POS机为客户套现。
2013年7月,郑健、陈民因为利益纠纷散伙。2013年10月,郑健、陈民到潭东派出所投案。2013年12月,林霞到平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
据查,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7月,3人疯狂非法套现5125万余元。其中郑健套现2646.95万元,陈民“套现”2478.56万元,其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