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范重点县教师经费补助

  • 传媒中国  
    从今年起,我省将对经济困难县补充教师实施经费补助,每位教师每年给予1.5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昨日,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最新发布,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开展新一轮经济困难县补充教师经费补助工作已启动,并调整完善经费补助政策。

根据工作安排,从今年起,我省经济困难县补充教师经费补助范围由34个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调整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我省省级财政每年补助23个重点县新补充教师(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教学校、中职学校)的工资性支出,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这意味着,闽西南地区的漳州的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龙岩的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6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年新补充的教师均将享受到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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