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检察院引导嫌疑人认罪认罚回归社会

  • 湄洲日报  

“检察官,我以为翻供了就可以把爱人的救命钱要回来,我真不该一错再错了!”在审查起诉阶段中,翻供的黎某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低头认罪,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涵江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黎某盗窃一案,并采纳涵江区检察院量刑建议,一审判处黎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这是涵江区检察院实行证据开示以及释法说理促成认罪认罚的一个缩影。2003年,年轻的黎某跟随朋友来到涵江区找工作,结识了一同打工的本地人刘某。很快,两人一同租房上下班,成了无话不说的姐妹。不久,黎某父亲从老家打来电话说黎某母亲患上癌症,需要大笔资金动手术。

手头不够宽裕的黎某动起好姐妹的心思。一次,刘某到银行取现,黎某趁机陪同前往,并悄悄记下银行卡密码。随后,黎某趁刘某不在时拿走银行卡,并在银行冒名签下刘某名字,利用事先记下的密码取走2万元,后离开涵江。

2019年10月,黎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她突然翻供称盗窃一事并非自己所为,自己是受“小红”指使,她只是帮助“小红”去取钱,钱款也都交给了“小红”。对于“小红”的具体身份信息及双方关系,黎某支支吾吾,跟检察官打起了哑谜。

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和同步录音录像后,发现在案的书证、早年的录像、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等已经形成闭合的证据链,均能有力指控黎某的犯罪行为,所谓同伙“小红”系捏造,并无其人。为证实黎某翻供不客观,检察官针对黎某辩解及其盗窃动机,引导警方去往黎某老家补充相关证据,证实当年黎某母亲确因病需要资金,黎某在那期间把钱带回去给母亲治病,家里人都以为这是她合法的劳动所得。

固定证据后,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及时沟通,了解到黎某翻供是因为听说丈夫陈某身患重疾,还筹钱赔偿给刘某3.4万元,以获得刘某的谅解,为黎某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对黎某而言,3.4万元是爱人的救命钱,也是年幼女儿的养育费用,她认为自己已遭到刑事上的惩罚,不应该再退还被害人损失,觉得自己两头亏空。

了解黎某的思想状况及其家庭情况后,检察官决定转换讯问思路,再次来到看守所,邀请辩护律师到场进行证据开示。看完全案证据情况后,黎某低头沉默不语。“你爱人为你争取了宽大处理的机会,你没有珍惜。他这是希望法官对你从轻处理,尽快回归家庭啊!”检察官进一步释法说理,黎某声泪俱下。检察官一边安抚黎某情绪,一边让辩护律师阐释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经过短暂考虑,黎某终于表示认罪伏法,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以前办案,我们只需在批捕起诉环节把工作做扎实。现在,要吃透一个案件,要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更要在沟通、协商、审查、量刑建议上下足功夫,每一步都很考验检察官的个人能力。”经办陈检察官告诉记者,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转变理念。这不是简单的辩诉交易,通过细致的工作让当事人认罪认罚并获得从宽处理,可以最大限度消除社会矛盾,也能让犯罪嫌疑人尽快回归社会,促进其家庭和谐稳定,这才是刑罚的最终目的。

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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