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快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

  • 湄洲日报  

昨日,记者从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埭头“3·26”命案发生后,鉴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凶残、性质恶劣、影响重大,该院在36小时内从快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并要求公安机关对案件相关细节继续补证固证。

3月26日上午10点许,埭头镇温李村2户村民因修路砍树发生邻里纠纷,犯罪嫌疑人黄某一家与被害人陈某一方发生冲突。经查,在冲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黄某先后持一把镀锌管长柄尖刀刺中其中一名被害人的胸部、另一名被害人的左肋部,造成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二级,涉嫌故意杀人罪。为此,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改变公安机关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持不同工具攻击被害人林某,造成其轻伤一级,这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件发生后,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成办案团队,通过听取公安侦查部门汇报、查看现场视频、查阅案卷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并从快批准逮捕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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