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推进VOCs治理

  • 湄洲日报  

在推进美丽莆田建设中,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开展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保护好生态环境。图为昨日,在木兰陂段,美丽的晚霞映在清清的溪水中。 本报记者 蔡昊 摄

本报讯 (记者 洪颖 通讯员 蒋健)记者昨获悉,我市扎实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挂图作战,瞄准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物,出台了一系列防治政策措施和排放标准,将VOCs治理纳入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行动,督促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摸底调查治理提升

早在2017年,我市启动重点行业VOCs整治工作,相继印发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莆田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通告》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文件,完成全市涉VOCs企业摸底调查。我市通过建立调度通报机制、执法检查、发动行业协会带动全行业治理等措施,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安装治理设施。同时,出台免错峰条件文件,全市将涉VOCs企业全部列入轻微污染天气应对错峰生产名单,对按照要求提升改造到位的涉VOCs企业免于错峰生产。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涉VOCs企业457家,有238家免于错峰生产。

为评估VOCs治理成效,去年我市分3次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及上海市环境研究所等专家对我市重点VOCs企业进行会诊指导,并多次邀请省里派人现场指导。今年,我市着重开展VOCs提升治理工作,分别召开了全市鞋业企业提升治理现场会及VOCs治理现场观摩活动,推进制鞋、家具等重点行业VOCs加快提升治理。鼓励企业从源头上使用水性胶等低排放、绿色环保的原辅材料替代油性原辅材料;指导企业加强过程管控,在产生废气的生产环节安装垂帘、围挡、底部密封装置等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要求企业对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优化末端治理设施,对于已监测达标的企业,要求提供达标排放监测报告;日常管理方面,要求企业对涉VOCs原辅材料的容器管理到位,建立涉VOCs原辅材料或产品、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台账;加强对企业员工环保知识的普及,树立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VOCs治理改造工作。

完善监测监控网络

加强生态环保基础能力建设,也是我市VOCs治理工作的亮点。持续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增设仙游县鲤南镇和榜头镇、湄洲岛空气站点,增设荔城区仓后路VOCs在线监测站点。在重大活动期间,购买VOCs车载巡测服务,邀请省监测站教授级高工及厦门监测站首席预报员,为莆田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驾护航。强化科技基础支撑,邀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工业园区进行集中走航监测,摸清全市VOCs时空分布情况,为重大活动期间管控政策提供依据。组织臭氧源解析专家评估验收工作,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我市臭氧污染开展成因分析、提出防治对策,目前已形成《莆田市臭氧成因分析与防治对策研究》,为我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热点网格智能监管

全力做好大气污染监管试点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进行环湄洲湾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试点。在覆盖我市重点区域以及江阴、泉港部分区域的15个重点筛选的热点网格中,布设多参数监测设备,每个热点网格预计布设2-4台设备,共50个监测点位,其中莆田市43个。目前,我市重点区域43台设备已全部安装,并已完成调试,平台已正式运行。我市印发《关于做好大气热点网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由运维方将热点网格报警(污染物排放异常)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网格员,网格员现场立即排查并制止污染物异常排放行为,达到实时监控、快速行动,有力减少污染物排放。今年5月中旬以来,运维方共报警824次,组织现场查处反馈421次,总体反馈率51.1%。针对省厅预警,市生态环境局提早启动污染天气应对预案,根据热点网格监管平台网格报警信息以及潜在污染企业清单,赴现场逐一核对,并按照“黑白”名单进行精准管控,及时反馈现场检查结果,夯实联防联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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