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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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东南网漳州3月19日讯(本网记者 陈惠华 通讯员 刘钦赐 王成洲)3月19日,被告人蔡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芗城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于2013年开始从事非法小额放贷,2016年成立“凯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外进行高息放贷,并吸纳被告人陈某、王某、黄某等人以滋扰、恐吓等方式进行讨债,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蔡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了解,该组织先后实施非法讨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21起,涉案银行流水达27907487元,已在一定区域内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芗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蔡某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收案后,芗城法院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审理此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目前,庭审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群众近 150 人在芗城法院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芗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率先建立由区委书记担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机制,区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区扫黑办主任,力促以高规格的领导组织架构推动工作落实。芗城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上下“一条心”,整体联动“一盘棋”,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先后摸排大量涉黑恶线索,并从中侦破一批涉黑恶案件,扫黑除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七类案件万人发案比”从全省第6名、全市第1名下降为全省第37名、全市第5名;群众安全感率全省排名大幅进位,创近年新高,2018年芗城区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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