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平台攻击三家网站 厦门一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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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军 通讯员 集法宣)受到他人开出的5000多元酬金的诱惑,男子胡某对三家网站实施流量攻击,导致网站合法用户无法正常访问该网站。近日,厦门集美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2岁的男子胡某来厦后暂住于集美区,没有固定职业,但对网络知识很感兴趣,平时也学习和掌握了一些网络技能。去年8月,胡某从网上认识了李某(已另案处理),并受其委托利用某网络攻击平台,对位于江苏省的三个网站实施流量攻击。

胡某先是在某互联网攻击平台注册、登录并缴费后,输入要攻击网站的域名。随后,平台对该网站域名发起大流量服务请求,让网站服务器缓冲区满,不接受新的请求,使得其他用户无法正常访问网站,受到攻击的网站难以正常运营。几天内,胡某利用类似手段,接连攻击了3家网站,使网站蒙受不小的经济损失。

事成之后,按照先前约定,胡某收取了委托人李某支付的报酬5000多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胡某暂住处将其抓获,并查获了电脑等作案工具。到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以网络为载体和工具的终端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同个人的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非法破坏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干扰他人正常访问该信息系统的,应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被告人胡某采取非法技术手段,对网站实施流量攻击,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被告人胡某能如实供述,犯罪情节较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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