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抵债起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

  • 湄洲日报  

近日,荔城区法院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仅用3天时间就化解了一起历时近2年的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郑某是莆田某生鲜超市的扁食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约定郑某定期向该超市提供扁食,该超市按时支付货款。但自2017年2月起,该超市开始拖欠郑某6274.62元货款。郑某一直催讨至今年11月仍无结果,且该超市甚至被经营者注销。郑某只好诉诸法院,要求该超市归还拖欠的6274.62元货款。

立案后,荔城区法院迅速启动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郑晓红和法官助理王震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了解,该超市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足,已无力归还郑某的货款。经人民调解员释法说理,该超市经营者周某提出用店内茶叶代替货款归还郑某。

11月28日上午,人民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双方到荔城法院就以茶抵债事宜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以每公斤1200元的成本价将该生鲜超市内的茶叶偿还给郑某。当天中午,郑某到周某店内品尝了该类茶叶,随后将与货款等价的5公斤多茶叶拿走。

不料,当天下午,郑某带着这5公斤多茶叶找到荔城区法院人民调解员反映,自己回家品茶发觉口感不对,认为周某可能在交付茶叶时掉包,该茶叶价值不足每公斤1200元,要求将茶叶退给周某,并要求其现金还债。随后,双方就茶叶的品质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人民调解员提出解决方案,请专业品茶师对该茶叶价值进行评估。双方一致同意此方案。次日上午,品茶师对该茶叶进行了品尝鉴定,并从茶色、茶香、茶味、饮茶环境等因素,分析郑某2次品茶味道大不相同的原因,并得出此茶价值每公斤600元的评估结果。

该案件金额少,且当事双方亟待解决,若走诉讼程序,花费时间更长。最终,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周某同意以每公斤600元的价格,以茶叶代替货款支付给郑某,郑某撤诉,该案件立案3天便得到了圆满解决。

市劳动关系协会会长侯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本案而言,若走司法程序,不但程序繁琐、法院及当事双方耗时费力;而且茶叶须经司法鉴定,将产生新的费用;此外,欠款还将计息,败诉方周某本已无力偿债,又将增加这些新的负担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人民调解完美化解此纠纷,节省了司法成本和当事双方的时间、经济和精力成本,可谓“省时、省力、省钱”,更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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