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获刑8年

  • 湄洲日报  

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涵江森林公安分局破获黄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万元。

据悉,涵江森林公安分局于2017年9月29日在江口镇石东村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并在其居所查获大量盔犀鸟原料及制品、熊牙、豹牙、豹爪等野生动物制品,经鉴定案值达数十万余元。

近年来,涵江森林公安分局始终强化主业意识,狠抓案件侦办,强化社会宣传,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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