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莆田

  • 湄洲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据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力争位居全省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市和农村环境更加宜居;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该实施意见围绕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度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7大方面明确了实施细则和责任单位。

该实施意见指出,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坚持节约优先,在发展绿色产业上作示范,加快构建低碳循环、集约高效的绿色产业体系。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上,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锅炉整治,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重点工程;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在碧水保卫战上,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重点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木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四大战役,增强群众获得感。

该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持之以恒下大力气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莆田模式,谱写新时代建设美丽莆田的生动实践。

该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和组织领导,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紧盯各领域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形成“以治理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污染治理”的工作格局,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健全环保督查机制,严格考评与责任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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