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 湄洲日报  

10月15日至1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郑祖杰、王玉芳、何金清、宋建新、沈萌芽,秘书长陈建舜出席。副市长陈惠黔、郑瑞锦,市法院院长苏建平、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5日至8日召开,正式会期四天;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枫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李伙金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7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我市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有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蔡辉森辞去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10月15日下午,阮军还就专题询问情况进行了点评,并作强调讲话。他指出,各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都能开诚布公作答,下一步工作措施也比较具体、可行,询问者和应询者都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反映并回应了社会期待,达到预期效果。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管委会)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教育项目规划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务必加强统筹与保障,确保教育项目规划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务必强化法治意识,用法律保障教育项目优先规划建设;务必重视意见建议,抓好落实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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