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出台17项措施 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 湄洲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发改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服务保障的通知》,通过17项优化审批服务保障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事项更少、流程更优、环节更简。

《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层级。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全部使用市级财政资金或市级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对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视情况合并审批。对工期紧、审批前置材料暂不齐全的重大项目,开辟评审绿色通道,市发改委可在评审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提前开展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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