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涛涉嫌受贿罪一审获刑

  • 湄洲日报  

近日,由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华亭食品药品监管所原所长郑金涛(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金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查,被告人郑金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0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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