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个人二手房交易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 湄洲日报  

为进一步减少办事群众等待时间,提高莆田二手房交易登记服务水平,日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布《关于个人二手房交易实行“一窗受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自6月4日起,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实行个人二手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通告》对实施范围进行了明确。荔城区、城厢区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二手房交易(即存量房转移,含继承、赠与、更名或析产等类型)。企业或单位法人以及法院裁定、拍卖转让个人不动产除外,仍按原有模式办理。在办理时限方面,为提升二手房交易登记效率,二手房网签、交易备案和登记的总承诺时限从13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8月1日起,进一步提速至3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个人二手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后,地税完税证明不作为交易登记的前置收件材料,改两次排队为一次排队、改两窗收件为一窗收件,实行“一次排号、一套材料、一口受理、一次缴款”服务模式。办事流程调整后,不动产交易双方只需在一个前台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并按照受理承诺单上提示的办结承诺时限,凭单再次到中心地税征税窗口(161-164号窗口)、不动产缴费窗口(荔城175号窗口、城厢217号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下一步,还将在条件成熟后适时推出网上支付和网上缴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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