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销毁报废车辆

  • 湄洲日报  

本报讯 为加强对车辆的回收解体工作,避免问题车辆再次流入社会,有效杜绝报废车辆的私下交易,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荔城交警大队近日对木兰溪停车场的符合报废条件且经登报公示后无人认领的711辆车进行集中销毁。其中,两轮车(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658辆,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三轮车)21辆,四轮车(面包车、轿车、货车、工具车)32辆。

销毁期间,中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车辆的监管、销毁报废等工作,要求回收公司工作人员详细登记被销毁车辆的编号、车型、发动机号及车架号等信息,并督促现场负责销毁的工人,对已登记评估的车辆进行切割销毁(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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