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 湄洲日报  

近日,城厢区司法局、霞林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一行,到霞林街道社区服刑人员林某家,宣告期满解除矫正。据介绍,这是城厢区首例入户解矫宣告。

社区服刑人员林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经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因其生活无法自理,于2017年8月暂予监外执行,纳入社区矫正;2018年5月2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考虑到林某行动不便的实际,工作人员决定将解矫宣告仪式安排在其家进行。

此次解矫宣告,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霞林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及期满鉴定情况;该局社矫办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解除矫正通知书》,并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送达《安置帮教告知书》。

(易振环 詹雪蓉)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