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率先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 湄洲日报  

笔者昨从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该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成立区、乡镇两级路长办公室,负责路长制管理和考核,协调督促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该区建立起区、乡镇、村三级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路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人分别担任乡镇、村路长。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该区还在各乡镇招募选聘并培训上岗一批乡村道专管员,每名专管员原则上负责乡镇、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为保障“路长制”有效运行,该区还将其纳入区对乡镇的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统筹25%市级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激励,实行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开展优秀村路长评选,每年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和生态示范路。

依托“路长制”,该区力争在3年内,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2020年,农村公路实现净化、绿化、美化,安全、应急、畅通得到提升。实现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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