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政规定在售楼盘不得改精装

  • 湄洲日报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日前,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出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关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要稳控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严格控制新开楼盘销售价位,对首次开盘销售的,严格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的“三同”原则等相关规定确定销售均价。对不接受价格指导的,暂缓发放预售许可证。严格控制精装项目及精装标准,已在售楼盘如原为毛坯房的,其后期再申办预售许可时不得转变为精装房。新开楼盘如为精装房的,其精装单价每平方米不超过3000元。

同时,建立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合同网签统筹安排制度。对符合预售许可的楼盘,应提前将申办计划报送市住建局进行统筹安排,通过合理调度各个楼盘预售许可和合同网签时序及数量,避免多个楼盘集中入市、多数合同集中网签而产生市场异常波动。

《通知》明确要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实行新开楼盘派驻人员现场监督制度,对市中心区及周边供需矛盾突出的楼盘,由市、区住建部门派驻人员在销售现场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增加购房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并做到“五不得”,即不得在夜间开盘,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擅自提高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首付比例,不得依照首付比例挑选客户,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等违法违规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良行为。

此外,引导供求矛盾突出楼盘通过公证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对市中心区土地级别为5级范围以内(含5级)的楼盘,其高层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要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通知》还对合理选择化解库存方式,加快项目开发进度促投资增房源稳价格,加快其他各类住房建设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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