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湄洲日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近日,我市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立足莆田发展实际,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通过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建设美丽莆田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在荔城区率先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全市将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荔城区作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于2018年10月率先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先行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仙游县作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在2018年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先行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完成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基本先行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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