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对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

  • 湄洲日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月8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对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信访受理范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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